廉洁自律抛脑后财务制度搁一边
身为一局之长,商金友讲排场比阔气,为了支出方便,指使下属违规设立“小金库”
商金友,东部某省某市某区教育局原局长。2009年5月25日,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商金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商金友在担任某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在2008年某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考中,将考试语文试题及评分标准泄露给他人。另外,在2005年至2008年,商金友贪污公款94.65万元,受贿9万元;2007年3月初,商金友还将用于支付教师集资建房退款的60万元公款,借给某建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耿某用于营利性经营活动,该款于2007年6月15日归还。
44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44岁,正是如日中天、干事创业的年龄;44岁,正是体现自身价值、铸就辉煌的年龄。而我,在这人生创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没有经得住金钱诱惑,迷失了方向,做错了事,走错了路,犯了法,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百年养不足,一日毁有余”。2008年10月1日,是我人生的分水岭。在此之前,尽管我官位不高,但风光体面,家人有优越感,朋友有自豪感。而一瞬间,我变成了阶下囚,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我,让家人蒙羞,给单位抹黑。
为了仕途,竟泄露考试题
初到区教育局,我并没有过多地想个人问题。但时间长了,工作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几次人事调整中,我也纳入了领导的视野,但是,以前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个个都得到了提拔,而我未有任何变化。于是我的心理压力增大了,寻求提拔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心情也越来越迫切。
过多的想法使我偏离了组织路线,想到了找人疏通关系。于是经人引荐,我认识了王某,他与省里个别领导熟悉。王某的女儿要参加教师考试,我就千方百计打听到出题的有关信息,并找到了出题人,弄来了考试题和答案。在这次泄题事件中,我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也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犯下了滔天罪行。
【犯罪事实】商金友担任某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应王某请托,在2008年某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考中,利用贿赂等手段非法获得该次考试语文试题及评分标准,并泄露给了王某及其女儿,使得王某的女儿以语文笔试第二名的成绩获得教师录用资格。经省保密局鉴定,此次某县教师招考语文试题和答案均属国家机密,商金友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为了支出方便,指使下属私设“小金库”
看着别人花钱大手大脚,穿着讲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