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王华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
又一名高级别领导干部在反腐风暴中轰然倒塌,因其身份和职位的特殊性,在带给人们振奋欢呼的同时,也让人感到莫名的惊诧。如果说,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以特殊职位谋取特别利益,一度成为“最牛纪委书记”的话,那么王华元作为目前被查处最高级别的纪委书记,恐怕当仁不让地要从曾锦春手里接过“最牛纪委书记”的“桂冠”了。而对这名腐败“新贵”的双开,无疑具有标本性的反腐败意义。
其一,法纪面前无例外。法律纪律最讲公正,不管处在什么位置,身份如何特殊,只要触犯法纪,都逃脱不了法纪的制裁,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原政治局委员陈良宇到现在的资深省级纪委书记王华元,都一再印证了党和人民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不但要真心铁面反腐败,连从事反腐败的腐败官员,同样不容放过。
其二,执纪违纪流毒更深。执纪执法者更应遵纪守法树立榜样,一旦自律失守,其造成的客观危害更大,在群众中的流毒更深。从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严重违纪违法到王华元的双开,“最牛纪委书记”一定程度上给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抹了黑,影响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作为执纪执法者和监督者,理当引起警醒,引以为戒,勿让类似的“雷人事件”重演。
其三,监督监督者是应有之义。在各种诱惑面前,领导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作为专司监督的监督者也不例外。对此,人们不能用主观愿望代替客观现实。不能因为岗位特别和职位特殊,就坚信和偏信这些领导干部的觉悟就一定高于常人。从曾锦春到王华元,“最牛纪委书记”的违纪违法事实再次提醒我们,反腐败制度设计的起点,不能放在高估领导干部内心境界上。监督监督者,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人物”的监督显得更难更迫切,任重而道远。
其四,关键岗位用人宜慎之又慎。用人是一门高深学问,用对人如虎添翼,用错人助纣为虐。用人上的腐败从来就是最大的腐败。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配备更应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既要防止带病提拔,更要防止“因职生病”。要加强教育管理,强化“打铁还要自身硬”的意识,更要建立健全用人跟踪评价机制,对那些偶有劣迹、行将腐败的领导干部,利用组织手段,果断及时地从关键岗位上拿下来,剥夺其腐败的“权利”,防止“腐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