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纪委领导下和上级纪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纪委日常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重要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具体落实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督促学校各党总支、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
四、经常性的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五、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政治监督,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负责加强对人事招聘、招生录取、国有资产管理、评优评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六、开展专项督查。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项督查与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纠正不正之风,加强事务公开,促进廉政建设。
七、负责受理纪检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申诉人不服处分的申诉,保护举报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利。
八、负责纪律审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对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依法依纪向学校提出处理建议;协助上级部门或校外有关单位的查案工作。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协助党委、纪委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九、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纪委召开的会议,做好会务工作,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的决议、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十、负责制定学校纪检工作的各类文件材料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执行。负责纪检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抓好学校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学校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沟通交流,组织开展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十二、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
十三、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