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租房局长”的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又绰号“冉拔毛”。据知情人士讲,冉崇华虽然当领导干部长达21年,身为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局长,却连一套住房都买不起,以致于长期租别人的房子住,每年要支付1万余元的房租。(6月11日 人民网)
其实,“租房局长”到底穷不穷,不用看完新闻报道,单从其绰号“冉拔毛”就可察知一二。且不说其利用权力大肆拔工程的“毛”、拔承包商的“毛”、拔下属的“毛”,既使是在牌桌上,也是耍赖“包赢不输”,拔牌友的“毛”。如此之拔,“冉拔毛”先后拔来288万元不义之财,也将自己拔进了铁窗。
“冉拔毛”称得上是落马贪官中的表演高手,一边人前装穷扮廉,将自己伪装成活脱脱清官模样;一边人后伸出咸猪手,大肆收受贿赂。报道称,从2000年至2008年,冉崇华总计上缴或者退还的礼金高达41万余元。若单从拒礼看,冉称得上是“清廉”局长,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只可惜,这一切都是冉精心设置的,目的就是掩盖自己贪婪无耻的丑恶嘴脸。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红楼梦》中也有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冉为贪取钱财绞尽脑汁地大肆装穷,不但租房住,而且费尽心机地将藏钱的保险柜置于杂物间的墙壁中,外面全都抹上水泥、涂料等等遮掩。然聪明反被聪明误,正是种种不合常理的“穷样”引起了职能部门的注意,结果顺藤摸瓜,牵出了腐败大案。作茧者自缚,冉搬起石头最终砸了自己的脚,可笑!可讥!也可耻!
显然,“冉拔毛”装穷,一方面暴露出了贪官的侥幸心理,自以为采取这种掩耳盗铃式的笨拙办法就能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就是在他刚被“请”进审讯室时,还一脸的无辜,高谈阔论自己如何劳苦功高、两袖清风。殊不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另一方面,这也说明了时下贪官腐败手段的多样和狡猾,纪检、检察部门如果不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就容易被贪官的伪装所蒙蔽。
“冉拔毛”案也再次提醒我们,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中之重。冉在刚担任建委“一把手”时,还能处处从严要求自己,不敢心存它念。可随着权力监督的长期真空,权力所到之处带来的都是无本万利的金钱,意志脆弱者焉能不堕落变质?因而,必须完善对“一把手”权力监督机制,要始终让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下,坚决铲除权力暗箱操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