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文化体育局原局长包坚军在狱中以亲身经历讲述招投标乱象——
“招投标对我来说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
包坚军,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文化体育局原局长,2007年12月24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包坚军于2003年3月至12月,利用担任鄞州区文化体育局局长兼区文化艺术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39万元。
7月23日,鄞州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检察官来到包坚军服刑的浙江省第四监狱,与他进行了深入交谈。
在一路平坦的仕途面前,我偏离了方向
检察官:能谈谈你的从政之路吗?
包坚军:1969年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尽管生活清贫,但一路走来也颇为平顺。1988年,不满20岁的我参加工作,成了一名人民教师。1995年,我开始从政,成了原鄞县纪委案审室主任。迈入而立之年时,我已是鄞州区文化体育局局长,成了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
检察官:既然你的前途一片光明,怎么会去受贿呢?
包坚军:平坦的仕途使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的思想渐渐偏离了正确方向,手中的权力已不再用来为群众服务,而成了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我开始看重名利,内心的那份宁静被打破了。
检察官: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走向犯罪的?
包坚军:2002年,我兼任区文化艺术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03年,我没能抵挡住接踵而来的各种诱惑,最终堕落了。
原则和友情相碰撞时,我选择了友情
检察官:听说你有一个好朋友,正是因为他,你才陷得这么深。
包坚军:如今想来,交友不慎加速了我的堕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哪些人要广交,哪些人要深交,哪些人要应付,哪些人要绝交,我对此界限认识不够清晰,态度不够坚决,最终酿成了如今的大错。
检察官:这个朋友是怎么让你陷进去的?
包坚军:周某是我的老乡,还是我小学同学,我们从小就认识。他初中毕业后从商,开了家设备安装公司。2000年我当上文体局局长后,周某经常和我联系,请我吃喝玩乐。每到春节,周某就到我家拜年,还给我女儿压岁钱。当时我以为这小子发达了,还想着我这个老朋友,真是挺够意气的,就和他越走越近,把他当“哥们儿”看。
检察官:所以,你就为他大开方便之门。
包坚军:是的。当周某开口希望我能分点工程给他做时,我一口答应下来,开始给他想办法。当然他也没有忘记对我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