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国初期处决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以后处理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田凤山、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等党员干部,我们不难看出:在60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在任何时期都坚持同党内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进行着坚决的斗争,不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只要与贪腐沾边,不管是谁,一律严惩不怠。(2009年9月14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其实,细想想,从刘青山、张子善到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田凤山、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等,观察这些腐败分子的人生轨迹,多有相似之处:他们大都出身贫寒,勤奋上进,都曾有过艰难的童年史,奋斗的青年史,辉煌的成年史,而最终却走向了堕落。从磨难开始,以悲剧收场,恐怕是当事者始料不及的,其中的警示很值得我们反思。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分子也不是突然间就走向堕落的。就拿刘青山、张子善来说吧,他们参加革命斗争均已20年左右,在国民党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艰苦的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中,他们都曾奋不顾身地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解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树立过功绩。他们本是可以继续给党、给国家、给人民做更多的事情的。可是,他们却在全国胜利后两年多的和平环境中,经不起资产阶级自私自利思想作风的侵蚀和引诱,堕落蜕化了。他们扬言:“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享受一点还不应当吗?”于是,他们假借经营机关生产的名义,勾结私商进行非法经营。先后利用职权盗窃国家救灾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0余亿元(旧币)。
1951年11月29日,华北局向毛泽东、党中央报告了天津地委严重贪污浪费的情况。11月30日,毛泽东在为转发这一报告的批语中指出:“……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的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最终,刘青山、张子善被处以死刑,这也正应验了“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的古训。
正因如此,我认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重温这段往事,至少给我们三点警示和警醒。
其一,党内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思想教育,忽略政治学习。因此,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
其二,古往今来,那些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道路,落个身败名裂下场的人,往往是从不计生活作风“小节”、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开始的。刘青山、张子善就是在生活作风上出了问题,防线从一些“小节”上被冲破的。所以,生活作风绝非小事。
其三,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做到“全心全意”,就必须抛弃一切私心杂念,“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做不到这一点,就不配做共产党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