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昨日,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根据省高级法院的指派,在郑州市依法审理了原周口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桂受益受贿一案。
桂受益,男,1947年生,汉族,原籍湖北省襄樊市,曾担任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周口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因涉嫌多次利用学校的一些工程收受贿赂,2008年11月20日,被平顶山市检察院批捕,11月24日被平顶山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据起诉书认定,桂受益在担任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周口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期间,收受的人民币、美金、房产等贿赂共100多万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起诉,在昨日庭审中,桂受益说:“我不太懂法,我是教师出身,不太看重钱。收钱是职务行为,属于收红包。我不是恶人,请求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日,法庭在审理后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转载自《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