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重来,就是金山银山我都不会动心”
江苏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陶超的人生悲剧警示领导干部一定要洁身自爱
陶超,江苏省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2年9月被盐城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陶超在担任盐城市交通局局长的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9人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6.65万元,另外对67.5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这是前不久陶超在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
是党组织把我从一名大学生培养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多年的我,为什么会晚节不保,走上了犯罪道路?经过这几年狱中的学习改造,我认为导致自己走向犯罪深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蜕化,私欲膨胀;二是信奉金钱至上;三是骄傲自满,狂妄自大;四是心存侥幸。
放松思想警惕,导致廉洁从政防线被冲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头脑中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认可了社会上流传的“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的观点,甚至认为“人生在世,吃穿二字”这句话言之有理。不仅如此,我还认为在“吃穿”后加上个“玩”字,人生才会过得更加丰富多彩。一个人如果光讲吃穿只能算是温饱型,“吃穿玩”才是小康型、富裕型。于是,我开始羡慕起有钱人,羡慕他们那样的生活方式,思想警惕随之逐渐放松,廉洁从政防线从而被冲破。对一些人送来的钱物,我由开始的反感、抵制到后来的欣然接受。
正是这种思想的蜕化变质和私欲的逐渐膨胀,使我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久而久之思想麻木了,灵魂肮脏了,我彻底丧失了党性原则,终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受贿的犯罪道路。
我的教训也验证了那句俗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贪欲让我走进了死胡同,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信奉金钱至上,认为讲经济就是讲金钱
我是学哲学的,错误地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讲唯物就是讲经济,讲经济就是讲金钱,“一切向钱看”是有道理的。我曾经认为只要不去索贿,不故意在工作中设置障碍逼人家送钱,只要不是不择手段捞钱,只要自己在工作中按原则办事,没有给国家、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人家事后对我表示感谢,而且是真心诚意送的,甚至是退还之后又送来,如果再不收,送礼的人会对你有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收些钱没有多大问题,是“问心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