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反腐败的制度笼子
——2014年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综述
◆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两个责任”。坚决查处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湖南衡阳贿选案,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深化“三转”,中央纪委监察部再次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近70%;省级纪委将参与的4619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制定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研究制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等
◆目前在14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置了52家派驻机构。目前,正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实行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实现“全覆盖”
◆已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常规巡视全覆盖,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转向专项巡视。中央纪委对巡视移交的万庆良、谭力、武长顺、陈铁新、隋凤富、梁滨、朱明国等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立案查处
◆搭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开展“猎狐2014”行动,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织密反腐败国际网络,使腐败分子无处遁形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方案》部署,中央纪委加强改革整体谋划,提出立足本届任期,各项改革均将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
这是掷地有声的承诺,更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一年来,中央纪委立行立改,推动落实规范中央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实行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统一名称、开展专项巡视等10项改革措施,并根据工作发展需要,陆续提出在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纪检机构等新措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扛起“两个责任”聚焦主责主业
坚决查处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追究相关党组织的责任;严肃查处湖南衡阳贿选案,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2014年,在查处腐败案件同时,强化对相关党组织责任追究,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中央纪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深化改革的关键,领导同志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多次约谈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书记,要求强化党的观念,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2014年4月,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成7个组,到辽宁、河南、天津、浙江、贵州、广东、甘肃等省市,就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调研指导。
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开展约谈教育、改进检查考核……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履行主体责任正在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抓好主业,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中央纪委监察部再次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近70%。省级纪委也相应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把更多的力量投入党风廉政建设主战场。
同时,201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将参与的4619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有效解决定位不准、职能发散问题,克服越位、错位、不到位现象。
如今,“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已成“热词”,越来越多的党组织负责人意识到了自己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担,只有管住管好自己“该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才能相促进,才不会“两张皮”。
加强领导“两为主”派驻机构“全覆盖”
2014年上半年,河北、浙江、河南、广东、陕西五省纪委,国务院国资委纪委,驻商务部、海关总署纪检组等8个单位多了一个“头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其必须及时向中央纪委有关部门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有关情况。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中央纪委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制定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
同时,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具体制度,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为实现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2014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
“《意见》是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增强派驻监督实效。一是实现全覆盖。二是增强监督实效。”中央纪委副书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陈文清在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
目前在14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置了52家派驻机构。这次改革,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实行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实现“全覆盖”。
年前,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迈出了“全覆盖”的重要一步。
此外,中央纪委进一步规范和清理中央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分工和兼职,明确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巡视工作迈新步猎狐行动见成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为把“全覆盖”要求落实到位,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中央对巡视工作进行了加强和改进。
2014年,巡视节奏加快,从去年的2轮增至3轮,中央巡视组共巡视40个地方、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同时,加强对巡视成果运用,中央纪委对巡视移交的万庆良、谭力、武长顺、陈铁新、隋凤富、梁滨、朱明国等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立案查处。
中央一级巡视对象有280多个,任务十分艰巨。为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探索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2014年前两轮巡视共安排了6个专项巡视试点,第三轮对13个单位全部开展专项巡视。“短平快”的专项巡视既机动灵活、出其不意,又节省人力物力,提高了效率,为“全覆盖”提供了保障。
同时,省级巡视工作也同步推进,初步形成了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态势。
国内加强巡视,国际追逃追赃。成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发布《北京反腐败宣言》,搭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同时,开展“猎狐2014”行动,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织密反腐败国际网络,使腐败分子无处遁形。